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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二一章、边陲小城(1 / 2)

200x年7月24日,此案经肖子鑫领导的大江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局侦查终结。事实证明,犯罪嫌疑人于涛、姜天军、赵铁成等的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,涉嫌强迫卖-yin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条、第六十六条之规定,向大江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。

200x年11月5日,江边棒子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延州检刑诉字第101号起诉书,指控被告人于涛犯组织他人卖-yin罪、林姜犯强迫他人卖-yin罪、被告人于涛、林姜、赵铁成犯强-奸罪,被告人林姜犯故意杀人、脱逃罪,被告人赵铁成、刘祥犯协助组织卖-yin罪,向江边棒子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提起诉讼。

江边棒子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于200x年11月25日收案,并依法组成合议庭,因该案涉及个人隐私,于200x年12月22日、200x年1月13日两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
法庭气氛严肃,戒备森严。

江边棒子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安永植、代理检察员刘金善、唐吉田出庭支持公诉。

被告方于涛、林姜、赵铁成、刘祥等聘请的律师团亦阵容强大,被告人于涛及其辩护律师苏xx、被告人林姜及指定辩护律师秦xx、被告人赵铁成及辩护律师王xx、张xx、被告人刘祥及其辩护律师祁xx到庭参加诉讼……

江边棒子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:

一、被告人于涛200x年在南非期间,见色-情服务场所公开在报纸上打广告,遂起组织天朝妇女到南非卖-yin的念头。200x年6月,于涛通过他人找到因车祸住院的被告人刘祥,告诉刘祥其准备组织妇女到南非卖-yin,请刘祥帮忙招募。刘祥先后找到李昌浩和文贤哲,说南非招劳务人员,但未说招卖-yin人员,并打电话约于涛到天图、江边,介绍李昌浩、文贤哲认识了于涛。刘祥又帮助李昌浩、文贤哲草拟招工广告、劳务合同,接待咨询人员。刘祥还帮助出国人员办护照、买飞机票、送关。

刘祥伙同李昌浩、文贤哲在于涛确定收取劳务人员出国费用250000元的基础上,每人加收2万元出国费用以赢利。于涛先后多次到江边、汪清、桃花市处理招工事宜。于涛为组织卖-yin,特意聘请被告人林姜为总经理,并为其办理了出国签证。200x年1月1日于涛在南非租比勒托利亚林伍德区林伯恩路108号别墅作为组织卖-yin场所,还找来被告人赵铁成帮忙。同年2月19日于涛、林姜带领刘祥和文贤哲在桃花市招的陈倩、栾小敏飞往南非。同年2月28日,刘祥主李昌浩在江川县招的葛xx、徐xx、柳x、裴xx、陈xx、郑xx、李xx、刘xx、程xx、崔xx、隋x、柳x等十二人,在江川县政协主席章主席的带领下,从北京机场飞往南非。

刘祥和金x招的金xx也同机飞往南非。于涛将这些人接到别墅后,为控制这些妇女,由林姜收走护照及返程机票,护照由林姜锁于柜内保管。同年3月10日章主席回国后,于涛便指使林姜对这些被招来的妇女进行色-情按摩培训。林姜让赵铁成、柳军扮作被按摩者,由其进行讲解,让招去的妇女实习。于涛、林姜还制定了相关规定,明确要求她们卖-yin。自3月19日至4月5日,先后多次强迫多人卖-yin,其中柳某、裴某某、陈某某每人被迫卖-yin3次,隋某、刘某某务被迫卖-yin2次,徐某某、崔某某、李某某、程某某、郑某某每人各被迫卖-yin1次,累计十人18次。赵铁成负责看门、采购、收款等工作。期间,于涛还强-奸了陈某某,林姜强-奸了柳某、郑某某、隋某,赵铁成强-奸了刘某某。

200x年4月6日,柳某等人因不堪忍受折磨,乘于涛、林姜外出之机将赵铁成捆绑后逃到当地玫瑰坡警察分局,联系上天朝驻南非大使馆。刘某某由于没有跟上,打不开门,陈某某因为害怕跑不出去没和柳某等人一起跑。后来陈影花和刘月美一起跑出,联系上驻南非天朝大使馆,与柳某等人汇合到一起,在天朝驻南非大使馆的帮助下返回天朝。事发后,南非多家报纸报道了此事,造成了极坏的国际影响。

二、xx校办工业公司,于1992年5月经某市环保局批准,在xx市大郑镇店村后xx屯组建xx有色金属加工厂,从事粗铅的冶炼生产,由被告人林姜承包。于199x年6月开始试生产,因生产中造成环境污染,xx市环保局曾两次通知该厂停产治理。经治理整顿后,200x年7月12日经xx市环保局再次监测认为达到辽宁省排放标准,并认为该厂治理设备俱全予以环保验收,同年7月15日批准进行正式生产。200x年11月10日至13日,林姜因铅厂要开工,担心附近群众阻止生产,便通过张xx组织被告人郎xx、孙xx等20余人,由孙携带两支猎枪,先后乘车来到铅厂。

13日中午,铅厂周围聚集数十名当地群众阻止该厂恢复生产。当时14时许,林姜指挥郎、孙各持一支猎枪,其他人拿镐把上前驱赶、殴打当地群众,并声称出事由他负责。郎xx朝刘某某和刘某某各开一枪,致被害人刘某某右大腿根部股动、静脉断裂,失血过多死亡;致被害人刘xx面部重伤。孙xx朝宋某某左小腿开一枪,致被害人宋某某左小腿截肢,属重伤。而后郎某某、孙某某向群众开枪,致隋xx轻伤,致韩xx、王xx、郑xx、隋xx、王xx、张xx轻微伤。案发后,林姜于199x年1月21日投案自首,同日被收容审查,同年3月21日被逮捕,于199x年8月x日乘在大连市劳改队灰绿岩监狱医院治疗之机逃跑。

对指控的上述事实,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的供述,被害人陈述、证人证言、书证、鉴定书、破案经过、抓获经过、证明材料等证据。并认为,被告人于涛之行为已构成组织卖-yin罪、强-奸罪;被告人林姜之行为已构成强迫卖-yin罪、强-奸罪、故意杀人罪、脱逃罪;被告人赵铁成之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-yin罪、强-奸罪;被告人刘祥之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-yin罪。请求对被告人于涛、林姜、赵铁成、刘祥依法分别予以惩处。

庭审中,公诉方与辩护方针锋相对,辩论激烈。

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苏xx提出对公诉机关指控组织卖-yin犯罪无异议,对指控犯强-奸罪有异议,称与陈某某是通奸,不是强-奸,强-奸罪名不能成立。

被告人林姜辩称,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交代的犯罪事实都不属实,公安人员对其实施了刑讯逼供。

被告人赵铁成及其辩护律师王xx、张xx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犯强-奸罪的罪名不能成立,是通奸不是强-奸。

被告人刘祥辩称于涛没有明确告诉他招募出国劳务人员是卖-yin。其辩护律师祁xx提出被告人刘祥有自首情节,请求从轻处罚。

经中院审理查明:

略……

中院认为:由侦查机关提供的被害人、经手人、知情人、犯罪嫌疑人等涉案人员证人证言、书证、物证、出国机票、在南非强迫卖-yin时记录的酒水单、隋某在南非用过的记录本、记录按摩技师行为规范准则等内容的“十二条”、于涛的租房协议、于涛在《南非华人报》刊登的广告复印件、南非警方现场拍摄的大量物品照片、江边棒子族自治州公安局对被告人刘祥作的询问笔录、大江省公安厅关于在南非查找陈倩、栾小敏、姜x艳未果的情况说明、调取广东省于涛的出入境记录、7月8日于涛到广州coco市娱乐俱乐部应聘被抓获的情况说明、侦查被告人于涛、姜天军、赵铁成、刘祥犯罪事实经过、抓捕经过、于涛的护照、姜天军的户籍底卡、林姜的常住人口登记表、户籍证明、赵铁成的护照……)等41份证据提取合法,均真实有效。

由侦查机关提供的林姜故意杀人、脱逃事实的供述、证人、证言、同案犯郎某某的供述、孙某某的供述、潘某某的供述、赵某的供述、孙某某的供述、法医鉴定结论、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断书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、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、xx市公安局逮捕证、xx市看守所证明、辽宁省大连监狱15号文件、江东县公安局警察王x、汪xx证明、询问张xx笔录、大江省公安厅鉴定书结论、四被告人身份证明……等证据确凿,真实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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